维修基金和契税单子丢失能不能卖房

2024-04-30 00:32

1. 维修基金和契税单子丢失能不能卖房

可以进行补办
契税发票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按现行补办契税发票要求: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原件)及遗失声明(原件)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维修基金和契税单子丢失能不能卖房

2. 的房,契税维修基金房产证都办了,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

购房发票丢失了,可以及时补办。
购房发票补办流程:
1、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
2、其次到房屋开发公司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比如拿出发票底联等相关购房证据。
3、最后由房产部门前去开发公司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补办购房发票。

3. 维修基金票据丢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付款凭据,到缴纳维修基金单位,要求复印你的维修基金存根,加盖公章,就可以凭此和契税完税证明,申请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维修基金票据丢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4. 契税和维修基金丢了 但是还要办房产证怎么办

契税发票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按现行补办契税发票要求: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原件)及遗失声明(原件)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5. 卖房 契税票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契税票、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及时补办。
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契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按现行补办契税要求: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原件)及遗失声明(原件)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卖房 契税票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6. 维修基金票据丢失咋办房产证

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屋的时候会将小区物业纳入选项之一,我们在购买房屋时都会交房屋维修基金,为的就是小区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公共设施区域,每家每户可以休闲娱乐,那么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办?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办      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      一、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二、使用条件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房屋维修金的启用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以上就是为各位介绍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能得到帮助,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能会缴纳许多费用条款,很多人会被这些费用弄得糊涂,所以我们应该弄清其中的用处。

7.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领房产证吗

维修基金票据丢了,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付款凭据,到缴纳维修基金单位,要求复印你的维修基金存根,加盖公章,就可以凭此和契税完税证明,申请办理房产证。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也不会影响办理房产证的。1.办理房产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当中,维修基金不是必须提供的要件;2.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公司代收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资料,没交房屋维修基金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的;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4.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领房产证吗

8. 要办房产证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1,维修基金发票用不上,购房发票可以找开发商复印即可。
2,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3,新建房产办证
(办理部门:发证办  咨询电话:88833130)
一、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核对):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
台湾地区人士须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的复印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的复印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IC卡或数字证书(未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公证或认证途径见提醒事项(一))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件(正本)或《建筑工程规划报建批复书》正本;
2)《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正本及附图正本;
3)包含非住宅面积的,提供经规划部门确认的设计图正本。
5、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6、房产平面图的份数按申请的产权人人数再加1的方式提交(例如:房屋为3人共有的,提交4份平面图)。须更换土地使用权证的另提交宗地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
7、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该证明格式由发证窗口提供)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         登记部门审核          申请人缴费领证
三、办理期限:     从收件之日起城区13个工作日、镇区1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不予办理,必须在收件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以上工作日不包含公告时间。
四、审批条件:
1、	申请资料齐全;
2、	权属清楚,无争议;
3、	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
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醒事项:
(一)港、澳、台及外国办理公证或认证途径如下:
1.香港:先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办理转递手续。
2.澳门:
(1)经新华社澳门分社外事部或澳门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部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
(2)澳门政府民事登记部门及公证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公证文书,无需认证。
3.台湾:须经公司注册地或个人住所地的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台湾财团法人海峡基金会(海基会)转递至广东省公证员协会办理有关认证手续后方可采证。
4、外国:经我国驻该国(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代办处)公证或认证,没有邦交关系的国家,应经与我国及该国(地区)均有邦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公证认证文件等)含外文的,应另提供由有外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译本。
(三)各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咨询电话:
小榄22112992      南朗85523348     东凤22613302     黄圃23228954      神湾 86609499       大涌 87727555      坦洲86652959     三角85409328       南头23119620   民众85576832      沙溪87794222      阜沙23405233      港口88405816     横栏87617189     东升 22828211     板芙86506323        古镇22356195       开发区85330066   三乡86337755、86337723
五桂山23378688
六、收费项目:
1、土地登记费:
A、党政机关、团体:2000㎡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加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以下1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事业单位:5000㎡以下3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住房:100㎡以下13元/宗,每超50㎡以内加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A、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
(房屋为单独所有的免收证书工本费;为一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B、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550元/宗
C、对农民建房,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土地登记证书费:
国有土地证:20元/本      集体土地证:5元/本                          
4、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宗
5、房地产产权证明费(档案馆收费)
A、确权书50元/宗;
B、其余按房地产面积计算:
150㎡以内(含150㎡):50元/宗    150-800㎡(含800㎡):100元/宗    800㎡以上:20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