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收的标准是多少?

2024-05-18 16:11

1. 个税征收的标准是多少?


个税征收的标准是多少?

2. 个税的征收标准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二、 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 个税征收标准?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税率档分为7档,根据居民个人工作、薪金所的预扣缴,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的税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5000)×3%—0=30

个税征收标准?

4. 个税征收标准?


5. 个税征收标准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1、个人综合所得,全年综合小于三万六的,税率为3%;超过三万六少于十四万四千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超过十四万四千少于三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0%;超过三十万少于四十二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5%;超过四十二万少于六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0%;超过六十六万少于九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5%;超过九十六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45%;2、全年经营所得不超三万的,税率为5%;超过三万少于九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超过九万少于三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20%;超过三十万少于五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10%;超过五十万的,超出部分适用税率35%;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个税征收标准

6. 个税征收标准

1、个人月收入在5000及以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月收入大于5000小于或等于8000 的部分,需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 .3、个人月收入大于8000小于或等于17000 的部分,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月收入大于17000小于或等于3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5、个人月收入大于30000小于或等于4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6、个人月收入大于40000小于或等于6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0%的个人所得税;7、个人月收入大于60000小于或等于8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8、个人月收入大于85000以上的部分,需要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1、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2、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3、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5、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6、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7. 国家个税征收标准

国家个税征收标准: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个税征收标准

8. 我国个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级数为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级数为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3、级数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
4、级数为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
5、级数为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
6、级数为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
7、级数为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1)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额在1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4)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