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2024-04-30 12:48

1. 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一、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吗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
1、生效的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名称不同,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押是民法上是质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是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动产质押怎么理解
动产质押是指将财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担保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动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将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考虑动产。

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2. 通常情况下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通常情况下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定义 在 质押 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 抵押合同 的内容基本相同。 资格 专利权 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 债务人 ,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 根据我国 专利法 的规定可知, 专利权人 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专利权所有人资格界定 如果出质人为专利权所有人,那么,这样的出质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合格的;但是,如果出质人的专利权是与他人共有的,那么,根据《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可知,只有全部共有人作为出质人,其专利权质押合同才是有效的,才予以登记。也就是说,共有人中的一个或者一部分,不能作为出质人与 债权人 订立专利权质押合同,即使是订立了这样的合同,专利权管理部门也不会给予登记,而不予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中国的专利权所有人作为出质人以其专利权向外国人出质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时,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专利权持有人资格界定 如果出质人为专利权持有人,则只有经出质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以该项专利权出质的,专利权持有人才能以这项专利权出质,这时的出质人才是合格的。 如果一项专利权已经作为某一质押合同的标的出质了,该专利权人能否再以这项专利权重复出质呢?关于专利权能否重复出质的问题,目前法律对此尚没有作出规定,但是,根据专利权所具有的性质来看,专利权不能重复出质。就专利权而言,它是一种独占权,包含有独占的制造权、销售权、使用权和进口权等,但是,这些权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专利权一旦出质后,质权人即取得了对该项专利权的支配权,除非经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已不能再作为质押标的去担保另一个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质押金额与 专利 价值是出质人与质权人自愿选择的,质权人也不能认可高于其债权的质押金额而给他人留有余地。一旦 债务清偿 失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才是专利权作为质押标的的价值的最后实现。《 担保法 》第71条第3款规定:“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从这一点上讲,重复质押也是不现实的。 义务 义务一 出质人的首要义务是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专利证书是证明专利权是否存在以及其专利权是否归出质人所有的证明文件。交付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证明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一项有效的权利; 2、证明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归出质人所有的; 3、表明从交付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之日起,专利权人已不能自由行使其专利权了; 4、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一旦发生权利缺陷,如: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专利局就会通知专利权人交回《专利证书》,从而,质押权人就能准确的知道专利权所发生的变动,以便及时要求出质人提供其他的质物进行担保,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5、交付其他的证明文件,使得质权人能够全面了解专利权的情况,更好的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6、当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其义务时,质权人将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担保法》的规定将该专利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专利权,从其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当质权人有了专利证书以及其他的证明文件时,行使拍卖、变卖行为就更加方便了。 义务二 出质人的第二项义务是维护其专利权的有效性。 使质押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是有效的。在专利权质押 合同生效 以后,只有维护其专利权的有效,才能使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一旦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不再有效了,相应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也就不再有效了,因此,维护专利权的有效就成为出质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这项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称专利维持费。 2、专利权人不得主动提出放弃其专利权的声明。我国专利 法规 定专利权人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自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起,其专利权提前终止。因此,在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不得行使放弃专利权的权利,使其专利权提前终止。另一方面,对于依1993年1月1日前的 专利申请 所获得的实用新型或者 外观设计专利 权,其保护期限为5年,期满可续展3年。如果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其专利权的续展期限,那么,出质人必须在专利权的5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向专利局提出续展申请,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没有按规定按时提出续展申请的,其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后终止。 3、当专利权发生权属纠纷时,出质人应当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使质权人的质权,不受来自他人的干扰。 4、在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间,出质人不得转让其专利权,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担保法》第80条规定:“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出质人就是指在 抵押 过程中,提供财物的一方,出质人一词不仅出现在股票股权中,同时在专利权纠纷中,也经常出现,通常是作为主动的一方,积极解决纠纷,是双方利益不受损坏,也可以保证质权不受外界的阻挠,以免产生更大的纠纷。

3. 什么是出质人

法律分析: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出质人

4. 出质人是什么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5. 什么叫出质人

法律分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股权质押或者解质押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质押和解质押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二)质押或者解质押合同(三)主债权债务合同或者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四)有关部门出具的登记文件(五)出质人与债务人关系的说明(六)股东关于质押行为符合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的声明,并承诺如提供不实声明将自愿接受监管部门对其所持股权采取处置措施(七)截至报告日股权质押的全部情况(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书面报告应当包括出质人、债务人、质权人基本情况,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出质股权的数量,担保的范围,融入资金的用途,资金偿还能力以及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质权人为非金融企业的,还应当说明质权人融出资金的来源,以及质权人与出质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什么叫出质人

6. 出质是什么意思

出质是物权行为的一种,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7. 出质是什么意思

出质也就是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出质在质押行为过程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指将其质物(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质权人作为其债权担保。如果向银行质押的一方,就是出质人甲方,银行就是乙方。《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出质是什么意思

8. “出质”是什么意思?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