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了

2024-05-09 11:23

1.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了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了

2.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70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3. 什么叫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有特别提款权的货币有哪些?看完不敢相信

什么叫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

4.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特别提款权指的是什么?对于人民币国际化有什么意义?

凌石金融为您解答: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70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意义:首先,成为SDR篮子货币对人民币国际化具有战略意义。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通过推动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使用人民币,与多个经济体签署人民币主导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使人民币具备了贸易支付、官方储备等更为重要的国际货币职能。人民币成为SDR的篮子货币,有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认知度,进而提高人民币被接受的程度。一旦SDR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人民币也就随之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币种之一。
  其次,有助于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人民币进入SDR篮子,有利于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也有助于SDR成为超主权储备货币。这将改变美欧垄断的国际货币、金融领域格局,解决少数主权货币充当国际货币带来的难题,从而促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朝着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方向发展。

5. 世界银行的特别提款权是什么?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由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于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作为IMF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中国拥有的特别提款权配额为63.692亿,是第8位份额最大的成员,而美国以371.493亿特别提款权作为最大份额成员。

世界银行的特别提款权是什么?

6. 通俗易懂的IMF特别提款权的解释是什么啊

特别提款权(本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通俗讲):支付宝里面的金额数,当你找别人借钱人家打钱给你,你的金额数量增加,当给别人还款时,数额减少。但这些钱在没有支付宝支付的地方你用不了。必须转到银行卡里面,然后去取钱。这个数字是不能直接支付的。这个支付宝也只是货币的延伸

7.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什么组织?什么叫特别提款权?提出来的钱又是哪里来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它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联合国和联盟国家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但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至今,IMF已有182个成员。 

基金组织设5个地区部门(非洲、亚洲、欧洲、中东、西半球)和12个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汇兑和贸易关系、对外关系、财政事务、国际货币基金学院、法律事务、研究、秘书、司库、统计、语言服务局)。其宗旨是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和平衡发展;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和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促进国际汇兑的稳定,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防止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在经常项目交易中建立多边支付制定,消除妨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业务活动有:向成员提供货款,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扩大基金组织的作用,提供技术援助和加强同其它国际机构的联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什么组织?什么叫特别提款权?提出来的钱又是哪里来的?

8. 这里有一个"特别提款权",请问是什么意思?我看了,但是头有点大!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 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 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 年至1972 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 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 
  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是: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还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 
  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 年间仅为1.5%,1974 年6 月起提高到5%。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根据美、德、日、英、法5 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采用一揽子货币的定值方法。货币篮子每五年复审一次,以确保篮子中的货币是国际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各货币所占的权重反映了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随着最近2000年10月11日有关特别提款权定值规则复审工作的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同意对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和特币提款权利率的确定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
  货币篮子的选择方法和每种货币所占权重的修改目的是考虑引入欧元,因为欧元是许多欧洲国家的共同货币,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现行的对会员国的货币选择标准所依据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延伸到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的货币联盟的出口额,货币联盟成员之间的出口额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子所选的货币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货币。按此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寻觅到“自由运用”的货币,也就是说,在国际交易中普遍用于致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的货币。
  每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据以下两个因素:(1)会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2)各个会员国的货币被国际货币基金其他会员国所持有储备资产的数量。国际货币基金已确定四种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并将其作为2001-2005年特别提款权重的篮子货币。这些货币所占权重根据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别提款权美元值每日依据伦敦市场中午的外汇牌价将四种货币各自兑换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别提款权定值公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上。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是通过分配程序实现的。包括两种分配:
  特别提款权一般分配:当会员国长期性全球发展资金需要增加时,为了获得满足,参加国可依据其在国际货币基金所缴纳份额的比例获得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补充现有的储备不足。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决定相隔基期五年。决定的做出依据总裁的提案,经执行董事会的同意,由理事会做出决定,并要求得到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特别提款权的第一次分配是1981年1月1日,累积分配特别提款权为214亿特别提款权。
  特别一次性分配:1997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倡议进行特别提款权的特别一次性分配,以纠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超过1/5 的会员国从未得到特别提款权分配的事实。倡议生效需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 的会员国投票(占总投票权85%的票数)通过。到2001年3月15日,已有106会员国(占总投票权71%)表示接受这一建议修正案。特别提款权的特别分配将使所有成员国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特别提款权,使特别提款权双倍累积分配达428.7亿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行以满足长期全球发展需要进行储备资产补充为基础对特别提款权进行分配,而以上提出的建议修正案对特别提款权的权利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