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是什么

2024-05-04 18:49

1. 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通常指犯罪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也构成诈骗罪。
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特点有: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一、侵犯公民隐私及诈骗的规定有哪些?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的加重情形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是什么

2. 网络诈骗案件特点是什么

一、网络诈骗案件特点
第一,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
作案成员借助计算机网络及其电话等聊天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分号码段对各地区进行扫荡式群发QQ消息、电子邮件或群拨网络电话。
第二,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
该类案件的诈骗对象范围较广,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具有针对性。由于犯罪分子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号段或者某一地区拨打固定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和网上群发各类宣传消息。
第三,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
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所使用的网址为花钱找专门技术人员制作的虚假网站,该网站套用正规购物网站样式制作,一般家庭电脑如不安装360及其他带有防范提示软件的浏览器或缺乏网络知识的根本无法辨认真假。
第四,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犯罪分子没有任何的办公地点,有的就是一个互联网的平台和绑定多个电话的一号通,可以很好的起到隐蔽犯罪分子身份的作用,而且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分子仅是通过使用通信工具与受害人进行联系,与受害人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的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
第五,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已经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征,诈骗的各个环节呈现越来越强的专业化趋势,即搭建诈骗网络电话平台、拨打诈骗语音电话、到银行开户卖卡、提取转移诈骗赃款等各个环节都有人专门负责,形成一整条的地下“产业链”。犯罪分子采取A地设立网络电信指挥终端服务器基地,B地拨打电话、发送网络短信、电子邮件及其QQ等网络消息,C地设立虚假网络IP地址转移到D地,E地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F地转款转账,G地取款套现等。
二、网络诈骗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 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智能性同许多网络犯罪一样,网络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与传统的暴力型犯罪不同,这类犯罪大多使用了非暴力的手段,在很多情况下,犯罪主体甚至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技术,才可以使得关于网络诈骗犯罪探析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电子商务方面有关论文范文素材犯罪既遂.在实际案例中,许多犯罪者都具有一定的学历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
(二)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网络诈骗犯罪的隐蔽性是与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的特殊属性相联系的,突出表现在犯罪行为、行为对象和行为后果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的非直观性。同时,网络诈骗犯罪突破了传统诈骗犯罪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因此网络诈骗较之传统诈骗犯罪相比成功率极高,风险性很低。
(三)犯罪手段的多样性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可以通过网上拍卖、身份盗用、投资欺诈、商业欺诈、信用卡欺诈、欺骗性提供网络服务、大规模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网页仿冒等多种手段实现。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的手段更丰富,欺骗性更强,成本更低,影响范围更广泛。加上金融和商业领域信息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使得资金的转移更加迅速,资金转移成本几乎降为零,客观上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更便捷、更隐蔽的犯罪手段,使得网络诈骗犯罪较之传统诈骗犯罪更容易得逞,犯罪分子的收益更高。
(四)犯罪空间的虚拟性网络空间是看不见的,所有的交往和行为是通过一种数字化的形式来完成的,与传统犯罪大多有客观实在的犯罪现场不同,网络犯罪是一种“非暴力”但无形实在的犯罪。正是由于这种犯罪现场空间的虚拟性,给包括网络诈骗犯罪在内的各种网络犯罪的勘查、取证、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五)犯罪后果的严重性诈骗犯罪本身并不属于新型犯罪,但一旦通过网络环境的转化,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也随之放大。与传统的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造成的损失也更加惊人。除此之外,同其它网络犯罪一样,网络诈骗犯罪还存在着高犯罪黑数、犯罪成本及障碍低、被害对象的选择随机性强等特点。单就网络诈骗3000块的数额来看,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之内,所以量刑一般是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只不过,由于现在的网络诈骗活动都是比较隐蔽、智能的,所以也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带来了很多的阻碍。关键还是要提醒广大民众,在享受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切记防范网络诈骗行为。

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4. 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法律分析:网络诈骗,通常指犯罪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也构成诈骗罪。
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特点有: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网络诈骗有哪些特点

网络诈骗通常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骗取他人财产的诈骗手段。如果犯罪的主要行为发生在互联网上,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大量公私财产。其行为也构成诈骗罪。网络诈骗的特点主要有:1、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网络诈骗有哪些特点

6. 网络诈骗有哪些特点

法律分析: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有:1.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网络诈骗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
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遇到任何形式的网络诈骗都可以报警,网络诈骗行为侵犯的是行为人一切的社会关系,主要是用虚拟的网络,对当事人进行诈骗,以谋取非法利益。在客体方面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触犯这种行为的人,要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伪造存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么?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而使用变造的银行存折骗取银行,伪造变造的存折是金融凭证,其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故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仅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我国刑法已设立专款规定了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分离出来,所以,在法律适用中,应遵循“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

网络诈骗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8. 网络诈骗的特征有哪些?

网络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远程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近年来对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打击和防范力度持续加大,犯罪团伙不断调整运行模式,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1、公司化运行。电信诈骗团伙中有领导和明确分工。对“公司”内部的人员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制定了明确的奖惩机制和晋级机制,并辅以分红、报销、休假福利政策。
2、向境外转移趋势明显。电信诈骗团伙利用电信技术的互通性,逐步向境外转移。
3、广泛利用高科技手段。网络电信诈骗集团通过搭建网络电话平台,并利用技术手段将显示的主叫号码进行改号,从而迷惑被害人;利用网银技术,将赃款迅速分流、转移、取现,以此规避司法机关冻结账号手段。
4、打击难度大。此类案件除了汇款账号以外,被害人对作案人情况无从得知。加之,在跨国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各国法律制度不尽相同,造成侦查、抓捕、审查程序复杂,办案成本大,影响打击效果。
一、电信诈骗高危人员解除
可以对当地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政府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电信诈骗犯罪科技化程度高,作案手段隐蔽,翻新快,蔓延迅速,组织严密,跨区跨境犯罪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作案成本低而非法收益巨大,相关法制不健全,立法滞后,电信、银行部门监管不力、存在管理漏洞,电信诈骗犯罪产业链已经形成,民众防范意识薄弱等。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主要有:加强反电信诈骗宣传,提高民众防范意识;完善多元报警机制,拓展犯罪信息来源;加强技术预防;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全面取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注重从源头上治理、主动出击;不断提高侦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加强行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