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第一个月,注册资金100万,验资完成后老板把部分借来的钱打回到他的卡上还人家了,我该怎么做账?

2024-05-04 19:33

1. 公司注册第一个月,注册资金100万,验资完成后老板把部分借来的钱打回到他的卡上还人家了,我该怎么做账?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的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
但实际上,注册资本是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注册资金.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实际上收到投资资金。可以是公司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也包括后面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两者可能不一样。
如果两者不一致,会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我在其他地方看到下面的这个,你也看看吧。 
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系,要求两者应该一致。但实际上,两者的数额并非在每一时期都相等,只有当投资各方按合同或章程规定缴足其认缴的出资额后,企业的实收资本才等于注册资本。在投资者缴足出资额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企业还可能会增加资本 ,如,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使实收资本不等于注册资本。但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有资本相一致。因此,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有验资证明等,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行为发行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抽逃出资。 
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公司注册第一个月,注册资金100万,验资完成后老板把部分借来的钱打回到他的卡上还人家了,我该怎么做账?

2. 新办公司注册问题,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是请中介办理的,验资后,注册金就被抽走,怎么做账?

公司可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好后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另外申请的。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
1、凡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上述“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是指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地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
2)、 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标准。
 
2、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
3)、 新办(指200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税务登记)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1年(连续12个月)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地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且人员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预防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的。
上述“人员”是指在企业登记在册、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企业人员。
6)、 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或者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并且全部销售总机构,即使该分支机构寓于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声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除上述全部销售总机构货物的分支机构外,其它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分支机构应参照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7)、个体经营者凡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打倒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取得《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以此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至少3个月以上等条件的。
商业个体经营者参照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8)、 单一转售电力、自来水的纳税人。
9)、 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业务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
10)、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
11)、 具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资格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二、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以下资料
1、基本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经营者,下同)身份证复印件
2、备查资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场地属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3)、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外籍人员确实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4)、 新办企业需提供具有验资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5)、 股东(或出资人,下同)证明(如股东为单位的,应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如股东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占10%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6)、 所有开户银行账户、账号的证明材料;
7)、 相关会计账册和凭证原件,包括:总帐、分类账、销售明细账、存货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交税明细账、资金往来帐,原材料和商品出入库单据、运费凭证、水电等费用凭证;
8)、 按照本办法规定可以以预计销售额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商贸零售企业除外),应提供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或者书面意向及供货企业证明;
9)、分支机构申请认定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书;
10)、出口企业应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以及购销合同或书面申请意向及供货企业证明;
11)、 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以及具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资格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还应该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备查资料若税务机关在自有资料库中可以查到,无需复印留底;如果自有资料库中没有或者资料内容已变更,由税务人员在实地审核时将复印件带回、存档。
三、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3.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

4. 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在验资通过后,通过公司基本账户全被转出到另一家公司,我该如何做账?

公司注册成功后,把钱转入基本户,就可以使用公司的注册资金开展经营活动了。

资金是流动的,但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减少的。
公司资金的使用要有合理的用途,在账面反映要用以公司经营业务。

如果注册的100万元是借来的钱,现在要转走,是无法如实反映在账面的。
你可以编一项虚假业务,假设与另一公司有经营往来业务,以预付款的形式做账。
借:预付账款(要有相关的合同等凭证附件)
 贷:银行存款
千万不能借记实收资本。

5.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

没有注册资金就先不用记账,以后收到多少,就做多少的实收资本。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公司法》对注册公司的资金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扩展资料:企业的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

6.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

不可以。虽然公司注册登记时不用验资了,不等于股东不需要缴纳资本。股东仍然要按照章程规定,按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什么时候缴纳资本什么时候进行帐务处理。基本账户开设后资本暂时没到位,实收资本余额就是0.平时开销计入其他应付款-借款账户,待资本金注入账户后再归还借款。【摘要】
新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老板没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号,财务做账该怎么处理?【提问】
不可以。虽然公司注册登记时不用验资了,不等于股东不需要缴纳资本。股东仍然要按照章程规定,按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什么时候缴纳资本什么时候进行帐务处理。基本账户开设后资本暂时没到位,实收资本余额就是0.平时开销计入其他应付款-借款账户,待资本金注入账户后再归还借款。【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欢迎再次询问!【回答】
注册资本没有到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提问】
现在实行认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收资本没有到账,资金没有变化,需要在备查簿做好登记,到账之后再做账。因此未到账时,会计处理上是不需要任何账务处理,等注册资本到账时再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回答】

7. 注册公司 验资户里的资金需要在账户里多久才能取出来

  老的注册政策中有验资的要求,但是这个验资只是验证公司是否有相应的注册资金,这个注册资金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证金,是可以用于经营活动的,并且在公司账目中必须有准确的表示,也就是说,不可以用于其他用途,或者说不属于公司账目的正常来往,对于多久可以使用,实际上注册公司完毕后就可以用了。这个验资,就是旧的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
  新的公司注册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实收资本,也就是说,不需要在注册时提交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了。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注册公司 验资户里的资金需要在账户里多久才能取出来

8.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全部抽出使用吗?

注册资金能否全部使用呢,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解答疑惑:
  注册资金能否全部使用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你这样做,实际上是抽逃跑出资,是违法的。如果今后公司负债了,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本人。资金正常使用是可以的,但如果你用公司的资金归来你个人债务,就不行。你找别人借钱,属于你个人债务。公司成立后,这部分钱就属于公司的财产了。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
  注册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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