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2024-04-30 16:08

1.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1.发行人的设立与历史沿革资料,包括:
(1)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设立的批文;
(2)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
(3)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的章程;
(4)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的资产评估、验资文件;
(5)与公司设立或合法存在有关的合同、股东协议或发起人协议;
(6)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增资扩股的批文;
(7)公司每次增资扩股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
(8)公司股权历次转让情况及相关合同、批文、决议;
(9)定向募集时的招股说明书(若有)等;
2.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框架图,包括:
(1)公司职能部门结构、分支机构图;
(2)关联企业(全资、控股、联营、参股)结构附图;
(3)各关联企业详情,政府批文、营业执照、章程或协议等;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及业务范围;
4.发行人的业务概况,包括:
(1)公司生产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2)持有公司5%以上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重大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及关联交易的相对比重;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相关避免措施;
(5)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名称、产量、性能、售价及市场情况;
(6)公司行业概况;
(7)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5.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其形成过程;
6.发行人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资历等)、持股状况、在关联企业的兼职情况,以及他们在近三年尤其是发行人上市前一年的变化情况;
7.发行人的基本规章制度(包括:后勤服务、科研开发、内部管理、职工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
8.在职员工及离退体人员的有关情况,包括:
(1)发行人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2)有关工会组织的描述和与工会签订的协议(如集体劳动合同);
(3)员工的分类雇佣条件,薪酬和待遇;
(4)员工的福利详述(包括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工会费以及配股送利安排等);
9.主管部门对发行人设立的批准文件(包括:股改部门、证券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10.发行人的营业执照;
11.公司名称预约登记的申请及批准文件;
12.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改组公司并发行A股的决议;
13.发行人出具的现行有效的合同、协议及其他使财产或者行为受约束的文件不会导致发行人设立不成立的证明;
14.发行人出具的其正在从事或者拟从事的业务活动与其营业执照一致的证明或保证;
15.发行人现从事或拟从事的业务须经特定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批准文件(如外贸经营权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特种商品经营许可证、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16.发行人曾经发生合并、分立、增减资本、更名等涉及登记事项变动时的公司决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17.发行人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
(1)银行开户证明;
(2)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制度;
(3)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4)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有关情况说明等。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2. 以下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起人

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起人有八点: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帮考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王润红老师带你学习会计职称考试核心考点: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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