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2024-05-19 03:36

1.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3、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4、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文件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理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关系,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驻社区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区建设。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政策:
1、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
2、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本法中第四章“非营利法人”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居民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2. 求问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1. 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 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3. 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4. 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文件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理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关系,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驻社区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区建设]

3.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3、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4、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文件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理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关系,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驻社区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区建设。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政策:
1、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
2、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本法中第四章“非营利法人”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居民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负责什么工作

4.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他们都负责什么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机关   
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  社区居委会
(街道及其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是: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 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  社区居委会
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 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 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5. 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具体负责什么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居委会有哪些成员组成,具体负责什么

6. 居委会有哪些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什么工作?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1. 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 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3. 协助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4. 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文件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理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关系,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驻社区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参与社区建设

7. 社区委员会有哪些成员,各负责什么工作

基本上,社区两委班子(党委、居委)包括: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委员。这些都是要经过选举的;其他有就业援助员、临聘人员等,不算在委员会成员中。 

根据条线要求基本分工为:民政(包括老年、残联、优抚等)、计生、妇联(包括关工委)、文化教育、党建、综治调解、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就业援助、共青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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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委员会有哪些成员,各负责什么工作

8. 社区居委会有哪些成员,他们都负责什么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机关
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 社区居委会
(街道及其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是: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 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 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 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开展共驻共建,开发社区资源,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地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地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 社区居委会
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6、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 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 8、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搞好社区环境整治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10、 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和提出建议; 11、 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 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13、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