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参战军人有哪些优待

2024-05-18 17:47

1. 退役参战军人有哪些优待

法律分析: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退役参战军人有哪些优待

2. 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政策和补助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退伍军人养老金优化了哪些地方?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年满60岁退伍军人补贴问题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曾有一个“三老人员”补助的政策,“三老人员”是指老模范、老干部、老党员,今年把老军人也纳入了补助范围,由“三老人员”变为“四老人员”,以上就是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持政策和补助的一部分,每一个参战军人都值得人民敬仰,要知道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安逸的生活。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3. 如何提高参战人员待遇

1.政治上给予重视和关心
2 . 解决医疗保险问题,下岗职工医保问题
3.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下岗职工交养老保险问题
4.解决子女就业问题
5.解决低保和住房问题
6.解决经商户的税务减免问题
7.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8.补发1979年元月至今的生活补贴
9. 解决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10. 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11. 给给自卫还击战的建烈士陵园

如何提高参战人员待遇

4. 参战退役人员退休有何优待

如果自己是属于退役军人的话,那么是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的,比如说自己在购买车票的时候会有优先窗口,那么具体的政策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休退役军人有哪些优抚政策      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给参战军人颁发《特殊优待证》,并具有下列特殊优待功能:      1参战军人退役后由国家统筹安排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参战军人退役人员工资待遇要略高于同级非参战人员。      2参战人员出战时,由当地政府破格录用1名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为国家正式职(员)工。参战时未安排的退役后补录1名。      3在职、退役的参战人员退休后,享受现离休人员各项待遇。      4每年对参战人员免费体检1—2次,发现因战致残,无论有无档案材料,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认定评残,建立健全参战人员健康档案。实行免费门诊、住院治疗。县以上医院对参战人员开设专门服务窗口。      5免费供给参战人员每人90平米的住房或折价补偿。      6参战人员乘坐公交车,参观全国旅游景点实行全额免费。参战人员乘坐国内航班、火车、轮船、汽车享受百分之三十的优惠。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退役军人的所有优惠政策,在上面的文章中都已经给出了,而且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有这个政策规定的,退役军人除了能够享受到一些购票业务之外,自己的养老金方面也会比较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5. 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2018年从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6. 你好,请问全军表彰的优秀参谋退役后工资享受什么政策

  你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大学生,我年底就要去参军了,所谓大学生参军是指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校生不算,也不享受退学费等优惠条件,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找关系,找了关系什么都好说,没有的话,就不太好办了。
  国防部网站10月28日电  记者 董强  今年是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的第一年。从各地、各高校情况看,高校学子报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热情持续高涨,不断致信致电国防部网站,提出一些具体问题。
  解放军报记者就此专访国家有关部门,现将教育部、国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政策解答推出,供大家进一步了解掌握。
  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推出50问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 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至11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8.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或就业中心咨询。
  9. 毕业生预征的政审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征兵政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0.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 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11.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12.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 、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13. 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14.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15.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6.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1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 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8.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19.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0.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21.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⑴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⑵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⑶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 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3.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
  自己联系?
  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
  25.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需要带哪些材料?
  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26.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27.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8.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退役毕业生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
  29.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后报名,6月底前完成录取,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30. 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需要带哪些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或相应机构制定的地点报名,各省市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在当地省级民政部门配合下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1.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2. 只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研究生才加10分吗?是单科加分还是总分加分?
  除本科学历外,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也可以享受初试加10分的优惠政策。是总分加分,不是单科加分。
  33. 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35. 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36. 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如果在正式入伍前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国家制定的预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权利,即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仍然可以选择就业。
  37.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最终未能入伍。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8. 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找工作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39. 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有无时间期限?
  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毕业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
  40.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参加今年的冬季征兵,并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大学在读学生入伍,按照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政策办理,退役后可以复学继续完成学业,不享受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41. 普通高校女性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预征?是否可以参军入伍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此次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活动主要面向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42. 2010年毕业的大三学生是否可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完兵役后是否还需要回校读大四?
  大三学生,可以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在6月底前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均不享受国家鼓励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有关优惠政策)
  43.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44. 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45.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
  46. 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否直接为士官?
  目前部队面向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士官不属于义务兵役。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政策,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方面的优先政策。具有本科学历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规定条件,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
  47. 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等政策?
  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等环节,批准入伍,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冬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且办理了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的,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8.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部队是否会根据其专业安排服役岗位?
  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军,地方兵役部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要考虑毕业生的专业和特长。入伍后,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9.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是否可以报考军校?考哪方面的文化课程?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考军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优先安排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
  5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报考军校有何年龄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报考军校,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

7. 退役军人如何体现优先优惠待遇?

1.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或优惠待遇。2.退役军人可以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景点、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3.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挂号服务。4.退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观政府投资的公园、景点、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收门票费。5.退役军人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入住公共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者入住。对于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和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0元。%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拓展资料:残疾士兵、复员士兵、带病返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士兵遗属、因公牺牲士兵遗属出租、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房屋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农村养老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助解决。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退役军人如何体现优先优惠待遇?

8. 退役军人怎么优待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持优待证至少可享受七大优待:一是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二是在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三是公办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减免门票费;四是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五是优先办理居民服务事项;六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优先收养或入住;七是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等等,使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受尊敬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