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2024-05-20 18:24

1.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注释: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述“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2、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2.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流程

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注释: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述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2、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 总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法律分析: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符合特殊重组条件。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符合文件规定的合理商业目的原则、权益连续性原则、经营连续性原则三个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4. 企业吸收合并流程

法律分析: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6、其后进行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验证实收资本。8、最后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流程

6. 公司吸收合并全流程

公司吸收合并的全流程为:1、股东会议通过合并的决议;2、与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7. 公司拟吸收合并流程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6、其后进行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验证实收资本。
8、最后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拟吸收合并流程

8. 吸收合并企业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在报纸上公告。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