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股票从哪来

2024-05-19 05:52

1. 股权激励的股票从哪来


股权激励的股票从哪来

2. 股权激励股票解禁对股价的影响

股票涨跌不由解禁决定,并且股票解禁不代表大股东马上减持,股票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股票解禁意味着大量的非流通股可以进行流通,减持需要提前发出公告,非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的,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非流通股占总股本低于5%的,一般要求在一年以后才能减持。
股票解禁的定义是限售股过了限售承诺期,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一般来说,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可以自由交易。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个股解禁通常来说会使得股票供给增大,股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股价会下行,但是具体需要结合解禁时该个股的基本面、所处的价位和当时的大盘情况。
比如有的个股已经超跌或到横盘突破区域,那么一旦解禁,股东极有可能拉高出货,反之一只业绩不佳的个股解禁或者高位那么下跌可能性大,当然还要适当结合当时大盘走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对于大型国企,大非解禁冲击较小,因为国有资本很少会减持。而对于创业板、中小板这类制造暴富神话的板块,则需要保持谨慎,一般都会引发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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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期权池股权的来源除了大股东转让外,还有定向增发、所有股东等比例稀释的方法。方法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定源,即确定激励股权的来源。
因为股权来源不同主要影响的对象是股权所有者,即股东,股权的让渡的背后是收益权和决策权的让渡,而股权激励的本质是股东与员工共享收益,所以股东会选择在让渡收益权的同时保留决策权,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由大股东作为持股平台的GP,员工作为持股平台的LP,即可保证持股平台的决策权集中于大股东一人。

一般初创公司都会为实施股权激励预留一定股权比例的激励股权池,早期股权池的股权通常由创始股东转让,且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完成股权代持平台的设立。若创始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还可选择定向增发、所有股东等比例稀释的方法设立激励股权池。
富途ESOP特邀专家杨柳认为,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与创始股东转让的形式相似,都是股东放弃自己的部分股权权益,适用哪种方式关键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投资人的选择。
定向增发在设计期权池的做法中并不常见,往往是由于公司初创时未设立期权池,在公司完成多轮融资后创始股东所持股权逐渐减少,可能不足51%(相对控制线),甚至不足34%(安全控制线),将不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综合多方因素,最终选择以定向增发的方式设立期权池。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4.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亲~股权激励的股份从以下五方面来的:一、自有资金。显然,这是指受激励员工自有的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购入对应的公司股份。这种现金行权的方式颇为常见,也符合风险和收益、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这种方式要求员工有充足的现金不过在激励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员工购买能力不足,可能会出现“买不起”的尴尬情况。二、员工薪酬扣除。即公司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从其工资或者奖金中扣除部分作为购入股权的资金,这种方式会在一定期限内降低员工收入。三、公司出借资金。即公司或者股东直接借款给员工或者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但是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据此规定,上市公司无法为员工行权直接提供财务支持。四、科技成果转化。如果员工是某种科技成果的持有者,那么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相关规定,将其所持科技成果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于公司来说,制定激励方案时,一定要阐明激励股权的来源,否则会导致“无股可授”,激励方案无效。试想当员工满怀期待地接受激励计划,却发现只是海市蜃楼,其工作积极性将会受到多么大的打击。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份来源一般为公司股东同意让出部分股份或增资扩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增发股份即经证券监督部门同意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类似于定向增发。二、股东转让公司部分或全体股东将其所持部分股权进行转让给受激励员工。例如上市公司梦网科技在其公布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就采用了这种方式。三、回购股份上市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来源。二级市场购买也是许多上市公司首选的股权来源。四、预留股份这个很好理解,是指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的时候留存了一部分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来源。五、虚拟股票这种方式是指给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只能使其享受分红权和股票价值上升的收益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也不能出售。虚拟股票将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后自动失效。在某些高科技企业如上海贝岭、银河科技等公司均采用了这种方式【摘要】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提问】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亲~股权激励的股份从以下五方面来的:一、自有资金。显然,这是指受激励员工自有的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购入对应的公司股份。这种现金行权的方式颇为常见,也符合风险和收益、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这种方式要求员工有充足的现金不过在激励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员工购买能力不足,可能会出现“买不起”的尴尬情况。二、员工薪酬扣除。即公司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从其工资或者奖金中扣除部分作为购入股权的资金,这种方式会在一定期限内降低员工收入。三、公司出借资金。即公司或者股东直接借款给员工或者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但是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据此规定,上市公司无法为员工行权直接提供财务支持。四、科技成果转化。如果员工是某种科技成果的持有者,那么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相关规定,将其所持科技成果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于公司来说,制定激励方案时,一定要阐明激励股权的来源,否则会导致“无股可授”,激励方案无效。试想当员工满怀期待地接受激励计划,却发现只是海市蜃楼,其工作积极性将会受到多么大的打击。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份来源一般为公司股东同意让出部分股份或增资扩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增发股份即经证券监督部门同意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类似于定向增发。二、股东转让公司部分或全体股东将其所持部分股权进行转让给受激励员工。例如上市公司梦网科技在其公布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就采用了这种方式。三、回购股份上市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来源。二级市场购买也是许多上市公司首选的股权来源。四、预留股份这个很好理解,是指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的时候留存了一部分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来源。五、虚拟股票这种方式是指给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只能使其享受分红权和股票价值上升的收益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也不能出售。虚拟股票将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后自动失效。在某些高科技企业如上海贝岭、银河科技等公司均采用了这种方式【回答】

5.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一)原股东股东股份转让:股权转让不改变注册资本,主要通过原股东稀释自己股权,将自己持有的股票比例降低,拿出来作为员工股权激励的来源。也就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减少持股比例的方式,增加公司员工的持股比例。
(二)增资扩股:是公司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本等方式,使得公司的资本金得到增加。上市公司通常表现为,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这属于增量激励。公司的总股本和现金流得到增加,注册资本也得到了充盈。
(三)预留股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20%,并且有12个月的限制,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就失效了。
(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方式用来分配给员工。但是这会有持股数量、时间工作年限方面的限制:在收购数量上,股权收购总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在时间限制上,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在用于收购的资金方面。
一、股权激励员工要掏钱吗
股权激励员工要掏钱。激励对象即员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然后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等。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股权激励的对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的股份从哪里来

6. 股权激励包括哪些?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外籍员工担任前述职务的,也可成为激励对象。
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3.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一、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那么,有哪些股权激励形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就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二)限制性股票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三)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四)分红权/虚拟股票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激励对象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出售股票,离开公司自动失效。
二、股权激励对股价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对股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
1、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
2、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
运用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来股价上市空间大于运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一般的股权激励实施流程包括四个方面:
1.调研诊断:需要对公司现有拟激励的核心人员做充分的访谈,同时需要了解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未来资本运作的规划、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2.方案设计与批准:方案的设计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内容,核心包括定目的、定对象、定模式、定载体、定数量、定价格、定时间、定来源、定条件、定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提供给公司核心股东、董事会等决策层进行讨论商定。
3.方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通过公司决策层通过后,在公司内部召开动员大会,让拟授予对象和未授权对象都清楚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则,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及缴款及工商层面的变更事宜。
4.管理优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后续需要对此方案进行管理与优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的进行动态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 最新股权激励规定有哪些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法律规定(一般性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股权激励规定有哪些

8. 最新股权激励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法律依据:《股权激励法律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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