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注销

2024-05-10 02:26

1. 外资企业如何注销

如果是真正的破产,你们的钱就没有希望了!
但还要看以下几个问题:
在他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进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在法律上也就不存在了。
1、查看他们在注册时的出资情况,如果有的股东没有出资到位,那么,即使在已经破产的情况下,仍可以将该股东为被告,以其出资不到位为理由,在其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偿还你们的款。
2、看他们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如有,可以将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他们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责任。
3、因为在破产前没有通知你公司,可以要求全体股东承担没有清算的责任。                       都已经破产了,你们的钱已经要不回来了!
由于公司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们的钱是要不回来了。
就当买个教训吧。                       3年了,恐怕诉讼时效也已经过了。                       谁借找谁,靠死他.哪有这么便宜的,住长它们的后果是这种人越来越多,老实人不被欺负死了.既使要不回来,也不能舒服了它们.                       公司破产就是说明公司是资不抵债,你们当时为什么不让他们提供担保呢!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应该成立法务部。                       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                       这年头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人真正放心,且不说他们当时是处于什么目的但是这个社会上的坑蒙拐骗等事件何时才能消失呢,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首先要确定该公司是否破产注销登记了,然后确定公司的性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有限制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对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如果是无限责任的公司可追回哦.建议以后如果当借款金额较大时,最好让对方提供担保人,如果借债人不能偿还则可向担保人追偿甚至起诉。                       可能要不回来了哦                       如这家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前应公告,并通知所有债务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如付完前3样后没有财产可供分配了,债务就无法清偿了,但如果还有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应按比例清偿
如这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那无论是否解散清算,所欠债务都应该由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老板偿还。
没有这样的道理吧
去咨询法律顾问~比你在这里浪费时间好的多!                       lyc0209,错误哦.
是公告所有债权人,不是债务人.公司破产,公司自己作为债务人,公示所有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要登报公示.公司破产清算时,除去遣散费等费用后按比例偿还债务.公司自己是债权人,直接去追偿债务人偿还,不用公告的.                       就是没希望了。                       对其公司实施破产清算,优先偿还你们公司的钱款                       我是律师,你算我答案正确。我包你官司打赢。                       要不回了                       肯定拿不回来了。省省吧

外资企业如何注销

2. 外资公司注销怎么办

外资公司注销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 外资企业注销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 清算 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 营业执照 )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 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 律师 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 债权人 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 债务 ;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 诉讼 、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 工资 、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 法规 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 抵押 、 质押 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 破产清算 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 注销登记 ,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 债权债务 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 代理 (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 公司法 律的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注销

4. 外资公司注销怎么办

法律分析:外资公司注销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详细介绍
   
一、法律依据
  外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现在应按照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说来,主要是以下法律法规:
  (1) 《公司法》
  (2)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特别提醒的是,《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于2008 年1 月15 日被国务院废止了。
  二、外资企业注销基本程序介绍
  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 个工作日 )> 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 个工作日) > 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 个月) > 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 > 向税务局、海关部门注销 > 向工商机关注销 > 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三、具体文件要求和时限
  1. 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外资企业注销: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1)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营业执照;(4)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2. 清算组的成立、备案与公告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委员会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企业清算结束后的注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3.1.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3)企业金税卡,IC 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发票购用印制簿;(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0)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1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联系单;(12)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1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审批时间:10 个工作日。
  3.2. 海关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海关登记证正、副本 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5)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3. 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7)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 卡;(8)其他有关文件。
  批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 个工作日。
  3.4. 外汇注销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4)外汇登记证原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5. 银行销户所需资料: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完成账户关闭手续。
  3.6. 技术监督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 卡原件;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7. 统计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统计证原件正、副本;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8. 财政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财政登记证原件;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6. 外资企业注销需怎么办理

1、外资企业注销需要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向工商局报送相关文件,提出注销申请;出具审计报告;刊登清算公告;办理税务注销;办理工商注销。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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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是怎样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一、公司解散的流程有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七)注销登记。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是怎样

8.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1、向主管外经贸部门申请公司清算注销,提供公司董事会决议或投资方决议;
2、外经贸部门发放同意清算的初步批复;
3、到省级报纸公告三次;
4、到主管外经贸部门办理同意公司清算注销的最终批复,注销批准证书;
5、到海关办理清税并注销海关登记证;
6、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并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申请报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主管外经贸部门注销批复、董事会或投资方决议、开业至今纳税情况及税款入库明细表、开业至今所有的审计报告及最后清算报告、发票购买使用簿、被查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清税情况注销处理表和企业注销流转记录表);税务未得到批复前要正常税务申报;
7、凭税务注销证明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注销(如未到一定期限而享受的优惠政策需退回财政);
8、凭主管外经贸部门同意注销的批复,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证的注销
9、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的注销(企业清算资金汇出的书面申请:标题为关于**公司清算资金汇出的申请,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清算剩余资金在各投资方之间的分配方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等,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报告或特别清算提供外经贸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验资报告、现有外汇帐户开户通知书:企业联开户银行联,清算结束日银行对帐单,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外汇年检专项审计报告,资本金结汇及使用情况说明清单,外汇登记证);
10、汇出剩余资金,注销所有开户银行帐号;
11、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所需资料: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卡、公章、董事会决议或投资方决议,主管外经贸的批复、税务完税证明、海关完税证明、经董事会或投资方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一定要有注明债权债务均已清理完结的字样。报纸公告三次,90天后办理。清算审计报告:一定要有注明债权债务均已清理完结的字样);
12、凭工商注销证明,到组织结构代码登记部门办理代码证的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