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示范区占地吗

2024-05-19 02:40

1. 中韩示范区占地吗

法律分析:占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位于长春市区东北部,近期开发面积约36平方公里,远期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中韩合作示范区详规公示,涉及用地约7万㎡,以干雾海河及春明湖为中心,布局居住用地和产业用地。作为起步核心区,也以产业用地为主,面积约1.9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
第一条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高“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向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划、财政、土地等管理体制,除需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审批核准的事项外,全部交由示范区管理。全面建立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清单外无审批。鼓励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做好金融、咨询、会计、审计、标准、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链”体系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示范区社会治理水平。
第二条 积极吸引利用外商投资。支持在示范区内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取消商用车、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逐步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取消演出经纪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在示范区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大陆居民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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