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政治主张

2024-05-20 02:23

1. 王安石的政治主张

王安石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意思就是,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以下是网上找的,你自己看吧: 

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王安石的政治主张

2. 王安石的政治活动

王安石的政治活动就是王安石变法。
主要目的是富国强兵,改善北宋积贫扶弱的现象。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经济和文化改革,吸取了范仲淹改革的教训,并没有在政治上有大的变动。
军事上,主要有将兵法和保甲法,经济上有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同时积极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文化上改革科举制,整顿学校,培养需要型实用人才,废除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
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军事上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北宋军事实力,同时经济上的改革委国库增加了很多收入,其中的一些政策也给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
另外,在教育上的改革,也给北宋培养了一些实用人才。具体影响和作用可以从具体措施分析。

扩展资料: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有:
一、社会矛盾激化
1、阶级矛盾尖锐: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放任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民族对立严重: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
3、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二、北宋积贫积弱局面形成:
1、积弱
原因是北宋政府为了防范武将实行更戍法,频繁调动武将,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并设立不同机构管辖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削弱军队战斗力。
2、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当兵,军队战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为主,根本就打不过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
4、武器生产管理混乱,影响军队战斗力。
二、积贫
1、冗官,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集中皇权,比如,宰相职位一般有很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相权。官职也不断增加,北宋导致北宋机构臃肿;
采用恩荫制,一个官僚一生当中可以推荐数十个亲属当官;北宋大兴科举,科举应试人数增加,取士人数也增加。
2、冗兵: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招收流民入军,军队数量增加,军费增加。
3、冗费:冗官,冗兵就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还要对外赔款,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因而造成了北宋的财政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3. 王安石的思想是什么?

主要内容:一、机构改革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二、改革税赋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三、新修水利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补充:
1、王安石改革思想的主要目的是 达到富国强兵,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就不难看出他思想的基本特征了。
2、王安石变法的基本特征:王安石勇于进取,又非常务实,他提出了较全面的政治改革思想,并全力实施,对增强宋的国力,巩固统治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他的改革思想和实践是为了巩固君主统治,因此,只能立足于缓和社会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宋积贫积弱的问题。而且他依靠君主和封建管理制度来推进改革,实践中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

王安石的思想是什么?

4. 王安石的政治抱负是什么?

王安石的政治抱负是(希冀借一场全面的社会变革,实现他心中富国强兵的梦想。)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人、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他于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起力排众议,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变法运动。这场不畏天命、成法、人言、物议的改革,对北宋后期乃至于南宋的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王安石本人的独特个性和道德素质也在改革中淋漓尽致地体现,并进而波及变法的进程和成败。他虽然心忧天下,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但为人过于执拗、激进,不懂得变通与妥协,虽自负经天纬地之才,终未展中兴宋室之志。熙宁往事如流水,寒烟衰草凝绿,他和他的政治抱负一起,走过繁华竞逐的壮年岁月,走向了自己谩嗟荣辱的暮年。
供参考。

5. 王安石主张什么?

王安石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1、王安石变法中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实质上就是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于国家。导致在变法过程中丧失了社会基础,损害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2、王安石变法过于急功近利,没有从实际出发,导致出现了顾此失彼的不利局面。改革变法应该缓而图之,但王安石在变法的过程中,却只认定一个目标,而忽略了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3、在变法过程中,王安石犯了用人不当的错误,没有培养出变法需要的大批人才,也没有注意吏治的清廉和保持内部的团结。

王安石主张什么?

6. 王安石的学术思想是什么?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字介甫,晚年号半山老人,宋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是中国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思想家。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二日(1021年12月20日),王安石出生于临江军之新淦县(今江西新十县)。宝元二年(1039年)任江宁府通判的父亲王益卒于江宁。王安石在江宁守丧。庆历元年(1041年)王安石入京应礼部的考试,第二年三月终于以第四名进士及第。中进士之后,王安石被任命为签书淮南判官,八月至扬州赴任。其间,他至南丰与久欲结识的曾巩相见,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王安石个性倔强,大至处理国事,小至与宾朋交往,都不屈服于威势。王安石个人品格正派,他不爱财,不好女色,生活不太讲排场,与地位低的人交往也不喜欢摆架子,是个封建社会中能坚持儒家传统的操守,行为检点的人。
扬州任满后,赴京听候调选。王安石不愿求京官职,而愿意继续在地方任官,以进一步了解民情和增长从政才干。于是他被调任为浙江鄞县县令。
作为一县百姓的“父母官”,王安石在鄞县督促乡民兴修水利,构筑堤堰,疏浚渠川,开挖塘陂,以解除干旱的威胁。在农民青黄不接之际,王安石把政府存粮借贷给他们,秋收后让农民加少许利息归还。他这种措施在鄞县收到实效,使他更加自信,对他执政以后在全国推行青苗法大有影响。
皇枯三年(1051年),王安石以殿中丞升任舒州通判,更丰富了他从政的经验。舒州通判任满后,王安石赴京听候调选,并乞外任。后被改任为群牧判官,群牧司是主管国家养马事务的机关。在群牧判官任上并不能施展王安石的政治抱负,他仍然请求外任。于嘉枯二年(1057年)知常州。
不久,他被调任江南东路提点刑狱。提点刑狱是掌管一路(宋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司法、刑狱,审问罪囚,复查案件,并监察地方官吏大员的官职。在任满回京后,他对国事必须实施改革的思考与建议,写进了著名的《上皇帝万言书》中。
提点江东刑狱任上,王安石仍以兴利除弊为己任。江东路是北宋茶叶的主要产区之一,当时政府实行茶叶专卖制度,称为榷茶制。嘉枯三年(1058年)九月,废除了榷茶制,改为由政府收税而允许百姓贩卖茶叶。但一些官员要求恢复旧茶法,王安石著《茶商十二说》,坚决反对复旧,终于在江东路坚持了新茶法。
王安石在地方任职十余年的作为,使他声誉日隆。朝廷于嘉枯五年(1060年)五月,任他为三司度支判官。同年十一月,朝廷又任命他兼任同修起居注,这是记录皇帝每天言行的工作,官居清要,但王安石对此不感兴趣。曾到厕所里去躲任命的敕书,但朝廷强行敕令,他只好就职。嘉枯六年,王安石改任为知制诰,并纠察在京刑狱。第二年冬天,王安石又被加上了同勾当三班的职务。英宗继位后不久,王安石母亲去世,他辞掉一切职务,回江宁守丧。
王安石在地方和中央任职达20余年,长久的从政历练,使他对宋王朝的国势民情有具体的了解。他给仁宗上“万言书”,第二年又写了《上时政书》,集中地发表了他的政见。
神宗即位后,常与左右大臣商议变法图强。他对王安石的才干早有所闻,即位后即委任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没几个月,又召为翰林学士。神宗向王安石询问治天下的办法,王安石指出“变风俗,立法度”是当务之急。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当时宰相是曾公亮与富弼,参知政事有唐介、王安石等。这五位宰执大臣乃“生、老、病、死、苦”。王安石49岁,生气勃勃,精神焕发。但苦于初上任便碰上这样的局面,他逐渐意识到不设置新机构恐怕无法实行改革,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总机关。神宗让枢密院陈升之与王安石共同主持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又选吕惠卿、苏辙等人为属官。三司条例司为变法作了许多准备工作,并具体制定一些新法的条例,熙宁二年,这个机构并入中书。
经过一系列准备之后,在王安石主持下,自熙宁二年七月至七年九月,陆续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等变法的主措施,并改革学校和科举。
王安石的变法的总目标是富国强兵,巩固封建国家的统治。虽然由于变法本身的局限及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产生许多弊端,实际执行情况与王安石原意也有不小的差距,效果自然是要大打折扣的,但某些新法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的。首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兼并之家。其次,新法的实施增加了国家收入。再次,新法对于社会生产的发展起过一定作用。
但王安石的变法,以失败而告终。最根本的原因当然是由于新法的全部内容都是从统治者的利益出发而制定的,因而得不到广大人民的支持。此外,还有其他原因,如反对派的强大,用人不当,变法派内部的矛盾,变法进程过急等。
王安石变革“祖宗田制”,在统治集团内部掀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是一些元老重臣反对最为激烈,反对变法的首要人物是司马光。同时,韩琦、程颢、苏轼等人均一再上疏言新法不便。神宗为之动摇。十二月,王安石被任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变法在王安石主持下加快了进程。熙宁七年四月,天灾频频,反对派人物借此中伤王安石,于是他被第一次罢相,吕惠卿、韩绛当政,新法又恢复施行。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恢复相位,但变法停滞不前。第二年六月,其子逝去,王安石极为伤痛,十月,第二次罢相,再也没有回到京师。
任人不当也是新法失败的重要原因,王安石仍用旧有的各级官僚执行新法,于是新法都走了样。变法派内部的纷争使王安石逐渐灰心。
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0年)十月第二次罢相后,直到元枯元年(1086年)四月逝世,都居住在江宁。起先,他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的头衔判江宁府,后来,他干脆辞掉了这个职务,只以使相的资格任集禧观使,这是一个清贵的闲职。元丰元年(1078年),他被封为舒国公,三年,又改封荆国公。这些都是爵位,并无实职。在江宁的十年时间,他始终不再过问国家政事。
王安石在江宁修筑了一个简单的居所,取名“半山园”,他自号“半山老人”。他经常携书卷往来于钟山各胜迹之间。王安石常骑驴外出,但似乎并无一定目的地,如果仆人牵驴在前走,则听凭仆人的意向,如果仆人走在驴后,则听凭驴自己奔走。王安石隐退期间,苏轼路过江宁,曾去拜访王安石。他们同游钟山,论诗谈禅,生活过得很惬意。
王安石闲居10年,除读书赋诗外,仍用功著述。他将过去完成的三经(《周礼》、《诗经》、《书经》)“新义”加以修订,纠正其中错误。他还花费许多功夫写成《字说》二十四卷。对文字的含义加以探究,以成一家之言。
王安石的学术思想被概括为“荆公新学”。他的学术思想为变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变法的实践又促使王安石进一步完善他的学术思想。新学的标志是《三经新义》的修定颁行。《三经新义》是根据王安石的经说立论的,最后又经过王安石修定。
王安石主撰《三经新义》,是要统一思想,其现实意义是反驳守旧派对新法的攻击,为变法服务。王安石的新学著作除《三经新义》外,还有《字说》二十四卷、《易义》二十卷;《洪范传》一卷、《论语解》十卷、《备子解》十四卷、《老子注》二卷、《淮南杂说》十卷。以上著作,除《洪范传》今存于他的文集中之外,其余均已佚。
北宋中叶的诗文革新运动中,王安石无论在诗歌或散文方面,都以自己超卓的见识和杰出的艺术成就,为诗文革新作了巨大的贡献。
王安石强调文必须“有补于世”,即以实用为主。同时,他还强调文章要“言志”、“贯道”,不离开圣人之径。他反对西昆体的浮艳,也批评韩柳偏于辞。
王安石的散文创作取得了杰出的成就,特别他的政论文,在“唐宋八大家”中也居于突出地位。他的政论文联系北宋的政治形势,为变法论战。在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中,他用三百字就把司马光引经据典,冗长不堪,最长一封有三千三百宇的三封信驳得支离破碎,显得劲悍凌厉。他的随笔、杂感式小品论证方法各异,最后都能持论公平、深中肯綮、精辟透彻地说明问题。他的游记散文往往夹叙夹议,多议论的成分。王安石形成自己独特的豪悍峻迈、流转畅达的风格,成为蜚声文坛的散文能手,是继韩愈之后,以笔力雄健见长的散文名家。
王安石的诗歌题材丰富,体裁多样,古体近体无所不工。他的诗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有较强的思想性的政治诗;另一部分诗是写景抒情的闲适诗。多用律体、绝句,玲珑工致,十分注意艺术上的锤炼,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陈师道说:“王介甫以工,苏子瞻以新,黄鲁直以奇。”工、新、奇这三个字正道出了这三位诗人的特色。王安石的小诗的确以工取胜。其绝句最受人推崇,最富有理趣。
王安石在宋代诗坛上,是诗歌成就仅次于苏轼的诗人。是承前启后的诗人。

7. 王安石的诗和政治有什么关系?

   

    王安石被大家所熟知,绝不仅仅因为其诗。王安石一生的经历和诗歌,都离不开他的政治生涯。王安石一直奉行变法的政治主张,王安石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产生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动改革,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    

     我们所熟知的《泊船瓜洲》一诗其实也与王安石的政治事业离不开。诗人写作此诗时,已是五十五岁的老人了。几年来,围绕着新法旧法,朝廷上无休止地争论和攻讦,致使新法的推行十分艰难。因而本来就有些消极思想的王安石,在经历了两次因推行新法而罢相的坎坷遭遇之后,心力交瘁,对从政产生了强烈的厌倦感。显而易见,在这样的际遇心境下写作《泊船瓜洲》,也就难免不在字里行间注满忧郁、伤感、消沉的感情了,也就难免不对即将远离的家乡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意了。事实上,“春风又绿江南岸”这样的名句正是诗人在政治上抑郁消沉心态的真实自然的流露。

王安石的诗和政治有什么关系?

8. 王安石的政治抱负是什么

王安石入仕以后,深刻地认识到宋朝社会蕴藏的深刻问题和矛盾,土地兼并造成贫困化,外敌侵扰又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他认为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机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在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分析了宋朝内忧外患交织,财政日益困穷,风俗日益败坏的形势,提出了变更天下弊法及培养大批适应变法革新需要的人才的迫切性。要求宋仁宗以汉、唐两代王朝的复亡为前车之鉴,果断实行变法。而这封言事书受到了一般官僚士大夫的称赞,却没有从最高统治集团中得到任何反应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机构,军队,税赋,科举。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开展了起来。
王安石变法立制,其抱负在于富国强兵,变风俗,立法度,增加国家收入,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然而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加之变法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改革最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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