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2024-05-09 22:39

1.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也叫作“纸黄金”。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1、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能够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用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者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2、特别提款权分配规定①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参加后若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即可随时退出。②据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年至1972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其所占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种分配方法可能会使得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这种分配方式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要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也可以直接用特别提款权来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还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以及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4、特别提款权的利息开始时较低,1970年间仅为1.5%,1974年6月起提高到5%。从此以后,特别提款权利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是依据美、德、日、英、法5国金融市场短期利率加权平均后计算而得,每季度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意思

2.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1、定义: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2、用途: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拓展资料1、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其价值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2、根据《基金协定》和基金组织决议的规定,特别提款权可用于以下用途:(1)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参加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或储备地位的需要,可申请基金组织在特别提款权账户下安排向其他参加国兑换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基金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可协调指定某些参加国(国际收支情势好、国际储备地位强)为承兑特别提款权的对象,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申请国兑汇;申请国的此种兑汇没有比例限制,可将其持有的全部特别提款权兑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2)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2款(b);的规定,某一参加国也可通过与其他参加国达成协议的方式,以特别提款权兑换为等值的其他通货(包括不可自由使用的外汇),而不必征得基金的批准,也不必遵循基金的相关规定与原则(包括有关兑汇“需要”的限制);但此类交易以不违反《基金协定》第22条规定的原则为准(改变国际储备结构)。

3. 特别提款权怎么使用举个例子

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2、用途: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摘要】
特别提款权怎么使用举个例子【提问】
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2、用途: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回答】
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回答】

特别提款权怎么使用举个例子

4.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有什么区别?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实质:普通提款权又叫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是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储备头寸是指一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储备部分提款权余额,再加上向基金组织提供的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
2、特别提款权的实质: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二、两者的组成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组成:成员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份额中的25%的黄金或可兑换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满足成员国借款而使用的本国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该国借款的净额。
2、特别提款权的组成: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 每隔五年,IMF都会对SDR货币篮子进行一次例行复审。
三、两者的性质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性质:普通提款权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
2、特别提款权的性质:可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提款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5. 什么是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酝酿过程。60年代初爆发的美元第一次危机,暴露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重大缺陷,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以一国货币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从60年代中期起,改革二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以美英为一方,为了挽救美元、英镑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黄金进一步流失,补偿美元、英镑、黄金的不足,适应世界贸易发展的需要。而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六国则认为,不是国际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滥”,通货过剩。因此强调美国应消除它的国际收支逆差,并极力反对创设新的储备货币,主张建立一种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以代替美元与英镑。1964年4月,比利时提出了一种折衷方案:增加各国向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而不是另创新储备货币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国际流通手段不足的问题。基金组织中的“十国集团”采纳了这一接近于美、英的比利时方案,并在1967年9月基金组织年会上获得通过。1968年3月,由“十国集团”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国拒绝签字而被搁置起来。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独立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而此时其他国家的货币又都不具备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危机,若不能增加国际储备货币或国际流通手段,就会影响世界贸易的发展。于是,提供补充的储备货币或流通手段就成了基金组织最紧迫的任务。因此,基金组织在1969年的年会上正式通过了“十国集团”提出的储备货币方案。

什么是特别提款权?

6. 特别提款权的含义?

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目前可用于以下用途:
(1)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参加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或储备地位的需要,可申请基金组织在特别提款权账户下安排向其他参加国兑换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
基金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可协调指定某些参加国(国际收支情势好、国际储备地位强)为承兑特别提款权的对象,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申请国兑汇;申请国的此种兑汇没有比例限制,可将其持有的全部特别提款权兑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
(2)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2款(b);的规定,某一参加国也可通过与其他参加国达成协议的方式,以特别提款权兑换为等值的其他通货(包括不可自由使用的外汇),而不必征得基金的批准,也不必遵循基金的相关规定与原则(包括有关兑汇”需要”的限制);
但此类交易以不违反《基金协定》第22条规定的原则为准(改变国际储备结构)。
(3)依《基金协定》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参加国可以申请将其在特别提款权账户下持有的特别提款权转入一般资源账户,以补足该参加国在一般资源账户下储备部分不足其配额25%所形成的债务,或者用于偿还其所欠基金的其他债务(如依《基金协定》第5条第6款所欠债务);
基金特别提款权部收到该申请国的申请后,实际上须将该特别提款权向其他参加国兑换为所需的通货,并转入该申请国的一般咨源账户,故此过程中,基金须征得相关兑汇国的同意。
(4)依基金组织目前的决议,特别提款权按照可调整的比例,集合表示着五种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币值(称为”特别提款权篮”),其币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可以作为货币定值单位。
(5)根据《基金协定》第30条的规定,只要经基金组织批准,特别提款权还可以用于基金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其他相关金融业务。从基金组织已有的决议和目前的实践来看,特别提款权已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被用于远期贸易付款、特定的贷款、国际金融结算、国际金融业务保证金、基金利息与红利支付、赠款等等。
参考资料:特别提款权-百度百科

7. 如何理解特别提款权

   
     问:如何理解特别提款权? 
     校解析答案: 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我是江苏的考生,今年第一次报考,10月份报了4门,全部过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72分,《现代商务谈判》72分,《危机管理》62分,《人力资源管理(一)》64分。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毕业。
   
    激动,全过了!《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82分,《领导科学》77分,《行政组织理论》75分,《英语(二)》67分,这次英语没怎么看,分数低了点。

如何理解特别提款权

8. 特别提款权和普通提款权的区别是什么?

1、可支配额度不同。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2、权力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入,是负债的增加。
3、偿还不同。
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扩展资料:
2005年11月,IMF执行董事会明确,SDR篮子的组成货币必须满足两个标准:
1、货币篮子必须是IMF参加国或货币联盟所发行的货币,该经济体在篮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内是全球四个最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地之一;
2、该货币为《基金协定》第30条第f款规定的“自由使用货币”。
自由使用货币存在两条认定要求:
1、在国际交易中广泛使用,包括该国在IMF参加国中出口所占份额、以该货币计价的资产作为官方储备资产的数量;
2、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包括外汇交易量、是否存在远期外汇市场、以该货币计值的外汇交易的买价差等指标。纳入SDR篮子货币要求不少于70%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投票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提款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