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2024-05-19 07:15

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只是通知,收入还没真实发生)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收到股票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收到分配的现金股利的处理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所以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的核算下,如何处理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分为3种: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递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账面已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上述借贷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你看这个例题,就知道了:-----------------------------------------------------------------------------------------假设某A企业某年1月1日收购某B企业所持有的C公司80%的股权。收购日,C公司账面净资产10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 000万元。经A公司与B公司协商,股权转让价格9 600万元。 该年度,C公司实现净利润(账面)1 000万元。A公司按取得股权时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C公司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净利润应为800万元。 则: A公司当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800 * 80% = 6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 贷:投资收益 640万元 由此: 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 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小于等于8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则: 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500 * 80% = 4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4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万元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大于800万元但小于等于1 0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900万元,则: 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900 * 80% = 720万元 借:应收股利 72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 贷:投资收益 80万元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大于1 0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 300万元,则: 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1 300 * 80% = 1 040万元 借:应收股利 1 04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 贷:投资收益 160万元((1 000 – 800) * 8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4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的核算下,如何处理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4. 关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如何确认应收股利

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借贷方差额)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超过投资以后享有部分)

5.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的核算下,如何处理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分为3种: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递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账面已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上述借贷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你看这个例题,就知道了:-----------------------------------------------------------------------------------------假设某A企业某年1月1日收购某B企业所持有的C公司80%的股权。收购日,C公司账面净资产10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 000万元。经A公司与B公司协商,股权转让价格9 600万元。该年度,C公司实现净利润(账面)1 000万元。A公司按取得股权时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C公司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净利润应为800万元。则:A公司当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800 * 80% = 64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贷:投资收益 640万元由此: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小于等于8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则: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500 * 80% = 400万元借:应收股利 40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万元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大于800万元但小于等于1 0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900万元,则: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900 * 80% = 720万元借:应收股利 72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贷:投资收益 80万元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当C公司第二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大于1 000万元的,即属该情形。如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 300万元,则:A公司应分得的现金股利 = 1 300 * 80% = 1 040万元借:应收股利 1 04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万元贷:投资收益 160万元((1 000 – 800) * 80%)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4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的核算下,如何处理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6. 关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如何确认应收股利

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借贷方差额)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超过投资以后享有部分)

7.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只是通知,收入还没真实发生)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收到股票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8. 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股利的处理

分派股票股利,一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而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结构发生内部的调整;二不需要企业拿出现金。
从理论上讲,被投资企业派发股票股利既没有使资产减少,也没有减少所有者权益,但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表明股份稀释;投资企业既没有收到资产,也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仅仅是股份的增加,股份的增加也并未使持股比例增加,因此,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时,其最初取得股份时的投资记录都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人账。在股份取得以后,其账务处理则要根据投资者在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方面所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决定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成本法,就是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公司对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贴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它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人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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