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2024-05-20 05:25

1.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法律分析:撤资是不需要清算的,清算是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另外,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得随意撤资得,公司法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为了维持公司资本的相对稳定性。如果股东想撤资,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2.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公司股东退股清算有以下流程:
	1.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
	2.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这是比较灵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约定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3. 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
	4.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撤资是不需要清算的,清算是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另外,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得随意撤资得,公司法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为了维持公司资本的相对稳定性。如果股东想撤资,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形式。
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是怎样决议的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没有表决权上限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高决议通过须要的表决权数量,从而变相获得一票否决权。注意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特别规定。另外,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大股东可以要求注销公司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你占60%的股份,自然无权自行决定解散公司。
三、公司变更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变更决议,一般需要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需要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4.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进行清算?

公司股东退股清算流程: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协商价格,公司收购股份;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决定价格;其他。
一、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1)协商价格。(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5. 公司部分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一、退股时能退回本金吗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当股东退股时,一般是不直接退还资金的。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常采取的方式,因为这相对简单方便。
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还要进行公告和通知债权人。
3、公司回购方式。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
4、清算方式。这是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这种方法很少被使用,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
二、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部分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6.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1、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股份2、股东想要撤资3、清算流程4、详细的工作内容5、需要注意事项6、会计事务所会出具清算报告1.公司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股份的,这样不需要进行清算,因为公司还在正常运营,只需要按照股份转让,由双方进行协商就可以。2.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了,股东都想要撤资了,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然后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税务结算,以及清算,工商注销办理,清算之后就可以注销了。3.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4.详细的工作为,清算总计公司未完成的业务,进行资产评估工作等,然后提出应该付清的公司债务是多少,应该支付员工的工资、保险费是多少,还有应该补交的税款是多少等清算方案。5.需要注意的是,成立清算组,要由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委托进行清算公司债务,然后由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开展清算工作,并且出具资产评估报表以及清算方案,告知企业。6.最后,公司完成清算工作了,会计事务所会出具清算报告,这个就需要拿着清算报告,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业务,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公司不经营必须要注销,这样才不会有后续的麻烦事。

7.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法定退股情形出现时,股东退股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这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能帮助小股东在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僵局时强制性退出,权利同样能得到保障。
一、股东退出后需要承担责任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二、股东退出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退出后需承担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三、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的处理办法。股东不得随意撤资退股,需采取合理方式将股份进行转让,才能退出公司。如下:1、股东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来退出公司;2、股东可通过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除股东外的其他人,来达到退出法人的目的;3、符合特定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实现退出法人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8. 公司股东退股企业怎么才能清算呢?

公司股东退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算:
1、依法应由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协商价格,公司收购股份;
2、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
3、如果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决定价格等。
一、现金入股后退股返还能退回现金吗
现金入股退股时原则上不是退现金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全部股权,或者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退股。
二、个人退股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退股手续:
1、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
2、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权。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请求解散公司。
三、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由什么做出决议
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之后,公司分立对全体股东有效。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无权依法退股。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能通过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方式来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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