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2024-05-09 13:55

1.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三种情形可申请
  哪些属于基金救助范围?据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救助基金中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同时,作为农业大省,我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也在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基金救助方面也有所创新: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家庭,救助基金将给予适当补助。救助基金属垫付
  据悉,救助基金承担的是一种社会救助职能,具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它的出发点是资金垫付,而不是资金给予。
  同时,救助基金只能对需要提供救助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最低限度的救助,而不可能全包全揽。
  为确保救助基金已垫付的医疗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及时归还,《办法》完善了救助基金追偿机制。


  申请程序请留意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于受害人接受抢救3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并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垫付规定的,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及时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农机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处理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并告知医疗机构。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证明和受害人亲属身份证明,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书面提出丧葬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的丧葬费用划入殡葬服务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殡葬服务机构和申请人。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2.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一、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救助基金中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相关法律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于受害人接受抢救3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并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垫付规定的,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及时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农机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处理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并告知医疗机构。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证明和受害人亲属身份证明,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书面提出丧葬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的丧葬费用划入殡葬服务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殡葬服务机构和申请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都有能力去承担的,而且有的家庭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没有了,这种情况社会救助金,这个可以是丧葬费用抢救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3. 交通事故救助金几天下来

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交通事故索赔方式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无责方可以起诉索赔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四)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五)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六)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七)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多久给
(一)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明显的人身伤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
(三)隐性伤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有效期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救助金几天下来

4. 交通事故救助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施救费用和停车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要出具正规的施救所产生费用的发票,以及停车会用收据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交通事故撞伤人后是否先垫付
交通事故撞伤人后是否必须先垫付,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后期医疗费用由哪一方支付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后期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或者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支付,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三、交通事故赔偿到谁账户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出了交通事故后的赔偿: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出了交通事故后的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如下:
1、事故发生等到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伤者一方可以去交警队领取认定书,同时向交警查询事故车辆的投保公司等信息,声明伤者情况危急,急需住院治疗费,要交警开具以保险公司为接收人的垫付通知书。
2、持先行垫付通知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者本人身份证件到车辆保险公司,和相关负责人沟通,申请先行垫付。
3、初步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要求伤者方提供住院病历、医药费用单据等进行核实,这时伤者一方应该将上述材料原件交给保险公司,但要注意做好材料交接手续。
4、保险公司同意垫付后,一般会要求由患者所处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传真的形式,将医院银行账号发给保险公司。
5、保险公司会将垫付款直接打到医院的银行账户,伤者的治疗费用将会从中支付。余款则由医院退还伤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5.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到帐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几几年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在交通事故中所用的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事故的肇事机动车辆并没有参加交强险的;
(3)肇事后机动车车主逃逸的;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救助基金垫付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救助基金应该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的,这个是由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的进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的是受害人从接受抢救的时间开始起72个小时之内的抢救费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72小时的抢救费用是由医疗机构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缘由。具体的费用标准应该是按照该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的,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告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抢救玩受害人之后,对于那些抢救费用没有结算完的,可以提出垫付申请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还需要提供和抢救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根据第十五条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收到医疗机构垫付没有结算清的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之内。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指定的收费标准,从而对下列的3条内容进行审核,还要把审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处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不是属于上述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况;
(2)抢救的费用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合理的,可不可以进行垫付。
(3)同时还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其它的内容认为还需要审核的。对于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该将相关的费用划入医疗机构所在账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并且要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因为垫付的抢救费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产生了争执的时候,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同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所列情况之一时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是由受害人的家属或者是亲戚拿着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对于没有亲属或者是没有办法确认死者身份的遗体,则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第十八条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自收到有关证明材料和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以后,对于那种符合垫付要求的,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相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而且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垫付,并且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和抢救费用进行审核的时候,同时还可以向该起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车所属的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情况,相关的单位是应该予以配合的。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到帐

6. 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哪些?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7.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到帐

(1)在交通事故中所用的抢救费用超过了 交强险 责任限额的; (2)事故的肇事机动车辆并没有参加交强险的; (3)肇事后机动车车主逃逸的;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救助基金垫付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救助基金应该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的,这个是由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的进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的是受害人从接受抢救的时间开始起72个小时之内的抢救费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72小时的抢救费用是由医疗机构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缘由。具体的费用标准应该是按照该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的,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告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抢救玩受害人之后,对于那些抢救费用没有结算完的,可以提出垫付申请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还需要提供和抢救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第十五条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收到医疗机构垫付没有结算清的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之内。 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指定的收费标准,从而对下列的3条内容进行审核,还要把审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处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不是属于上述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况; (2)抢救的费用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合理的,可不可以进行垫付。 (3)同时还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其它的内容认为还需要审核的。对于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该将相关的费用划入医疗机构所在账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并且要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因为垫付的抢救费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产生了争执的时候,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同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所列情况之一时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是由受害人的家属或者是亲戚拿着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的 身份证 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对于没有亲属或者是没有办法确认死者身份的遗体,则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第十八条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自收到有关证明材料和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以后,对于那种符合垫付要求的,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相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而且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垫付,并且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和抢救费用进行审核的时候,同时还可以向该起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车所属的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情况,相关的单位是应该予以配合的。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到帐

8.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