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屋违约金的官司一定要交保全费吗?

2024-05-09 00:56

1. 打房屋违约金的官司一定要交保全费吗?

打房屋相关的合同违约金的诉讼,人民法院并不强制需要缴交保全费用。但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缴交保全费用。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打房屋违约金的官司一定要交保全费吗?

2. 开发商违约法院判了也不赔付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情况都会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之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最好在法院进行处理,如果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诉讼,开发商败诉之后拒不赔偿,应该怎样进行处理?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 和开发商打官司,法院调解,我保全财产了,协议里没提保全,财产怎么处理,就是没说不履行具体怎么执行,

不解除!直到新的调解协议得到执行。依你所述,法院先前的查封,是依对方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只要对方当事人不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查封不解除。从执行工作实践看,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义务人由于种种原因未自觉履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故意拖延。事实上,债权人打官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实现债权;为此申请财产促使,进而法院采取查封措施。现在,只是双方又在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的债务人是否愿意真心履行新的协议是存疑的,这是在法官做工作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勉强同意债务人延期给付。因此,查封原则上不得解除,除非债权人撤销财产保全。如果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财产促使措施,更不得解除。因为,在调解前,债务人已经违反了先前的协议,此时解除查封,一旦日后债务转移了财产,而法律又不能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债权人内心便会产生极度的不平衡,从而丧失对法律的信任,有的甚至会采取过激的手段或者运用其他方式阻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和开发商打官司,法院调解,我保全财产了,协议里没提保全,财产怎么处理,就是没说不履行具体怎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