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私募是如何操作的,最好举例?

2024-05-17 22:19

1. 私募私募是如何操作的,最好举例?

私募基金怎样做股票:
  1、大多数“私募基金”都对资金的投入期限作出下限规定,大型“私募基金”最短的持有期多为一年,且赎回时,必须提前五天预约;若大额赎回(即超过基金股本的5%)必须提前10天预约,并签订契约。现阶段私募基金的资金稳定性水平,决定了私募基金的操作方式既不同于以往由违规拆借资金等构成的短线“过江龙”资金,也不同于长庄运作的操盘方式。
  2、跟庄・锁仓・联合做庄
  受自身资金特点决定,私募基金多以跟庄、锁仓或联合做庄为主要投资策略,以中线持股、波段炒作为主要战术,对筹码的锁定度和稳定性均较高。在上半年行情中大多数个股,尤其是新股和次新股板块普遍呈现出沿上升通道逐步攀升的慢牛行情,下跌中缩量或未出现较大的成交量,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私募基金”的这种持筹稳定性和阶段性。
  市场筹码的控制和锁定程度直接影响机构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操作难易和盈利地位,“私募基金”的不断发展和入市更加大了对市场有限的股票筹码的需求。由于大多数老股早已被原有市场主力所控制,大量新入市的“私募基金”就将目光投向了上市的新股和次新股。这种市场新主力对股票筹码的争夺是导致上半年股市再次演绎“新股不败”神话的重要因素。
  3、靠交易手续费返还生存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报酬计提方法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者个股操作手法的差异。按《证券法》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和乘1/365,很多封闭式投资基金在短时期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利,快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而“私募基金”则按照国际惯例,基金管理人基本上无固定报酬,其主要收入从年底的基金分红中提取,在利益机制驱使下,中国大部分地下“私募基金”都依靠做大成交量、获取券商返佣来获取收益。
  4、“私募基金”这种的投资理念与操作手法给上半年行情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在大多数交易日,两市涨幅最大的40家股票的日涨幅基本上维持在2%―5%之间,短线强势股一般仅能保持2―3日强势,一般个股在盘中震荡及下跌过程中成交量极小,而稍有上涨即显著放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法:即不断高抛低吸,靠返还交易成交手续费生存。

私募私募是如何操作的,最好举例?

2. 新出台的私募办法会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并且同时发布了《起草说明书》,对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征等做了详细说明,我在这里谈一下这个新规会对互联网金融产生什么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或者说是比较随意的概念,而提到互联网金融大家最容易想到的就是P2P,这么一来最近出事的金鹿财行、中晋、融宜宝等都很容易被大家误解为P2P。
  这里面的原因是这些线下理财平台在宣传的时候并没有将私募基金与P2P的概念区别开来,因为一方面这些专业性很强的金融概念本身比较复杂,不容易理解,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他们的重点是推销产品的优势,而不是清楚的介绍各种不同理财产品的区别;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对销售对象有严格的限定,所以可销售人群范围太小,他们面向投资者宣传的时候是有意向故意将两者模糊处理甚至说成是P2P产品的,这样可以扩大基金的销售范围。
  这次新规有3个月的过渡期,之后按文件的说法是会严格管理与处罚,所以线下理财公司将会受到非常大的冲击,因为目前包括诺亚、旭日等线下财富管理公司其实都是私募基金的代销渠道,而新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对私募产品的销售禁止行为和推介渠道做了严格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的主要内容是明确限制了产品介绍和宣传文案的表述,看到这条最头疼的可能就是相关公司的文案狗了吧,呵呵~
  第二十五条详细陈列了不准使用的推介渠道,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最注重要的软件入口微信朋友圈、微博等赫然在列。新规在媒介渠道推介的限制上非常明确,这是以往的《证券法》和刑法中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说明中都没有的,这次做到了具体、详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可以确定,以后只要是面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理财产品都会借鉴这一原则,将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列入其中,这将包括私募基金、众筹、P2P、信托等。好在P2P的投资门槛很低,相关文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是众筹,我们虽然还没有相关门槛的文件要求,但是去年美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我们肯定会借鉴的。
  新规其实是利好P2P的。线下业务相当复杂,经常被有意无意的跟线下财富理财、资产管理甚至是私募基金和信托混淆在一起,这次规范之后这种混乱的局面会清晰很多。因为去年的网贷细则已经明确要求P2P不准从事线下业务,不过国家对P2P的发展还是相对支持与鼓励为主,所以线下业务也还有不少平台在做,这就没办法不跟线下财富管理产品混合。
  线下业务针对的群体应该是符合要求的高净值人群,但是往往由于各种渠道和资源限制以及高净值人群的稀缺性,线下的业务员销售的主要对象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太弱,根本就不满足这种高风险的投资行为的要求,因为绝大部分私募基金都是亏损的,再加上目前宏观经济整体的虚弱,今后私募、信托产品的风险会更大。这一直是线下业务最大的弊端,也是刚兑难以被打破的重要因素,新规对这一方面的规范起到了一些作用。
  另外有些P2P平台与私募基金或者财富管理公司合作,通过P2P给私募基金配资,将资金投向新三板公司,或者进行股权投资、并购、定增等高风险行业。这其实已经是违规的了,因为去年的网贷细则已经明确禁止了,新规出台后这种合作关系也会逐渐被取缔,这对P2P行业整体风险的降低也是有好处的。

3. 私募机构专业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私募专业投资者认证的标准分为私募自然人和私募机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②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③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这些都是可以在私募排排网上面查到的

私募机构专业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4. 私募机构在行业里应扮演什么角色

  私募机构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非公开的募集方式来向特定的一些具备相关素质的投资者发起资金募集的一个机构。一般来说这类机构需要对投资者的背景进行足够并且详尽的调查,确保投资者符合募集的要求之后发起投资邀约。另外还需要对于要募集的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让投资者能够清晰明了地了解到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等。
  私募基金本身的投资门槛相对较高,所以私募机构在进行投资者筛选的时候是起到非常重要并且关键的作用的。由于现在大部分的私募机构同时还会是基金的管理人,因此在投资的运作上也是衡量这类机构是否具备足够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同时由于这类基金本身是需要通过盈利来获取管理费用的,所以也需要私募机构在投资运营的时候有足够的能力来确保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来同时让自己受益。
  扮演的角色:
  这类机构本身的实力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投资的回报,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私募机构的时候应该要慎重,必须在经过详尽的背景调查之后再去考虑是否参与,这里面可能遇到的风险是大家需要去特别注意的。

5.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要求以及从事哪些业务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要求以及从事哪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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