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执行保全,怎么办?

2024-05-09 09:35

1. 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执行保全,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执行保全,怎么办?

2. 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者会不会事先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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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者会不会事先收到通知?【提问】
正在输入答案请稍候。输入答案需要一定时间,请你耐心等待。【回答】
财产保全后被告仍不还款,法院将怎么做【提问】
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人行者会在财产被保后得到相关通知,【回答】
如果被告仍不还款,法院将会强制执行,拍卖被保全财物用手抵债。【回答】
多人对被执行人财产保全,对赔偿款有没有先后之分【提问】
会按先后顺序进行赔偿,先保全者应该先赔付。【回答】
被告手机通到不接手机,家里无人,法院传票送达不了本人,法院还说不符合公告条件,是这样的吗【提问】
法院何时能强制执行【提问】
这个需要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答】
传票一直送达不了,法官要求原告找被告,被告躲避,原告该怎么办【提问】
你可以要求缺席审判并对被告强制执行判决。【回答】
被保全的是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已离婚,这影响财产保全结果吗?【提问】
这个会影响,如果不动么【回答】
如果不动产不属于被告,将来无法执行。【回答】

3.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通知本人吗

法律分析:不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通知本人吗

4. 申请财产保全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可法院一直不执行该怎么办

一、
首先,关于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其次,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为L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 法条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 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不给执行怎么办

1、需要看法院不执行的原因是什么;
2、如果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上有其他法院查封,或者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或者有法定优先权,或者是小面积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变现后扣除租金就剩余不了执行款了,等等,这些都可能妨碍法院的执行,使法院无权执行;
3、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瑕疵,这时法院不执行就涉嫌违法,你可以提执行异议,可以举报,可以投诉。

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不给执行怎么办

6. 强制执行遇到已被保全的财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保护自己权利的重要方式,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有可能出现被强制执行的财产被另外的案件进行保全的情形出现,造成不能强制执行。保全人可以变更财产保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7. 保全的财产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法院说执行不到钱是因为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 这个时候你可以通过自己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财产线索,如果找到可以交给法院,法院会去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限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保全的财产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办

8. 被执行人接法院执行通知后,但是不履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第一,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如果年底不还钱,可要求你朋友和你朋友的女儿偿还。因为你朋友和你朋友的女儿属于连带责任人。你不需要找你朋友的女儿的丈夫要钱。第三,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只要有财产,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财产进行拍卖。第四,对方没有在年底还钱,属于延期,所延期限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