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如何处罚

2024-05-19 06:24

1. 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如何处罚

根据贪污数额进行从重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如何处罚

2.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如何惩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政府采购串标一般怎么处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会养老保险吗
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会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私存公款会被判刑吗
私存公款一般不会被判刑。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如何惩处

法律分析: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如何惩处

4. 社保局是否存在贪污和挪用公款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要从金钱流向以及以前社保制度来入手。

以前的社保制度不允许跨省,而且个人缴费部分无法退回给公民。假设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教了10年的社保保费,共交了50000多,结果第11年要调离到其他省份,结果他交的那一部分和企业交的那一部分都不会退回给个人和企业,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社保局因此而赚了50000万个人缴费+更多企业缴纳的保费,这笔钱到哪里去了?
现在的话,个人可以退回自己的保费,但是企业的就退不出,这笔钱到哪里去了?尤其是社会医疗保险金在这个问题上最为严重。

如果说到养老金,问题更严重,假设一个人一年缴纳的3000元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15年,那么这个人倒60岁的时候,假定当时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00元/月,平均年龄为80岁,则这个人到老年的时候可以拿到2500(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缴费年数)*1%+3000*15(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价值)/[(80-60)*12](假定能生活的月份数)=562.5元/月。那么这个人要拿6.6年才能拿回自己的本金,一旦这6年内不幸离开这个世界,那么剩下的那部分个人账户中的钱又去哪里了?

5. 单位社保五险一金缴费部分 贪污罪

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社保五险一金缴费部分 贪污罪

6. 贪污养老医疗保险基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批复公布。根据该批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批复公布。根据该批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认定为“两高”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特定款物”,一旦贪污这些款物将受到从重处罚。该规定于2017年8月7日起执行。
据了解,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贿赂罪的量刑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该司法解释明确了上述“下列情形”,其中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表述为“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该司法解释,一直以来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来,贪污养老、医保基金的案件频发,一些涉案金额较少的案件存在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该批复明确了相关入刑范围和标准,有助于震慑不法分子、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7. 有人贪污 了社会保障钱怎样 察

涉嫌贪污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
发现他人涉嫌贪污罪的,应当及时到检察院、纪检委报案,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有人贪污 了社会保障钱怎样 察

8. 挪用社保基金什么罪?

法律分析:挪用社保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