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制度内容

2024-05-05 13:14

1.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制度内容

由于存款准备率的变动对经济和金融所带来的调整效应比较强烈,中央银行不能把它作为短期的政策工具经常性地加以运用,因而存款准备率有变动幅度小、调整频率慢甚至长期稳定不动的趋势。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中国清朝政府从1905年8月开始建立户部银行(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银钱票庄的存款业务并未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设立的中央银行对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和各地银行的存款业务也未建立起存款准备金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于1948年12月1日由人民政权创办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发行银行又是具体全面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的贷存款管理,存款由总行统一运用,贷款由总行统一分配,因而不需要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中国1979年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从统一的人民银行体系中,先后分设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并恢复了交通银行,组建了一些区域性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一步作了法律规定。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各专业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都应缴存存款准备金。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区域性、地方性银行都要缴存存款准备金。对不同存款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率。1984年12月31日规定:企业存款为20%,城镇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1985年1月1日改为统一的法定准备率,并降为10%。1987年第四季度各专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缴存比例均上调两个百分点,1988年9月调到13%。对某些地区性银行按照改革试点的需要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率。如对上海,按存款增加额的10%缴存存款准备金,对深圳地区银行则按存款增加额的3%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持有期按旬(月)计算,实行同期性准备金帐户制,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缴存。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放松或者收缩银根的需要,对存款准备金的比例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紧缩银根的需要,对专业银行另行规定了存款备付金(即超额准备金)比率,一般不得低于5%。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制度内容

2.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法律分析: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3. 哪些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
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并普遍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
在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都有按规定比例和期限缴存存款准备金的义务。另外,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
一、离婚能查对方银行帐户吗
不可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机关?
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构性质是机关法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非法人机关。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余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限,地位非常特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哪些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4.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 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并普遍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 在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都有按规定比例和期限缴存存款准备金的义务。另外,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  《 商业银行法 》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5. 哪些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法律分析: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并普遍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在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都有按规定比例和期限缴存存款准备金的义务。另外,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哪些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6.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并普遍被各国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广泛运用。在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都有按规定比例和期限缴存存款准备金的义务。另外,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7.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近20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1998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过两次调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将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制度

8. 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按各项存款或各项负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人民银行缴存的存款。在2015年9月15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采用时点法计量和考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