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费率由3%降至2%

2024-05-06 17:43

1. 失业险费率由3%降至2%

 失业险费率由3%降至2%
                      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会议认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
    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三是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国务院加大公共产品供给的部署,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目前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57项已开工建设,27项拟于今年内开工,其余的要抓紧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应尽早开工。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涉及农业节水、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新建大型灌区等。加快建设这些重大工程事关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当前稳增长也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一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力争今年7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的可研审批,中央财政用于续建项目的专项资金5月底前全部下达,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6月底前下达90%以上。二要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通过专项过桥贷款等方式,为地方开展水利建设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可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筹措建设资金。三要用改革的办法,通过财政贴息或其他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四要对相关省份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挂牌督办,进度严重滞后的要及时调整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并督促整改、相应问责。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按期保质顺利推进,更好发挥促发展、惠民生的效益。
    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并抓紧研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
     解读: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受影响 
    北京市有关部门昨天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北京市单位和个人的失业保险总的费率只有1.2%,接近全国最低水平。不过本市有关部门仍将按照国务院最新要求,认真研究失业保险费率是否还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即使今后本市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对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也不会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本月北京市发布消息,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具体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12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114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标准117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1203元;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这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按照缴费时间不同,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时长从3个月到两年不等。目前,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约有3万人。
    据了解,1999年11月施行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过此后北京市已经降低了费率标准,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仅为0.2%。现阶段本市很多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每月仅有十几元或二十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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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费率由3%降至2%

2.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每月最高可领980元

     节后上班第一天,国务院也派送出“大红包”。“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初步测算,仅该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惠及我省600多万人,金额达20多亿元。 
      月薪5000元一年少缴600元  
     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向全国人民派发减负“红包”,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其中,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这意味着每年企业和员工可以少缴400多亿元。据了解,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1%缴纳。 
     国务院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具体到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以怎样的最新比例缴费?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目前,我省的具体比例尚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省也将即时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对参保对象来说意味着什么?  
     以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1%,每月单位和该职工将共少缴费50元,全年下来就是600元。如果职工所在企业为200人,一年下来收到减负“红包”就达12万元。 
      600万参保对象减20多亿元  
     按照《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参加失业保险。 
     2014年,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628.8万人。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后,等于国家将为我省这628.8万人及其所在企业发放20多亿元“减负红包”。 
      主动辞职领不成失业保险金  
     新政出台后,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吴有了疑问:“我每个月都在缴失业保险金,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领取失业金?”正准备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的汪玲则想知道:“我辞职后能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果属于主动辞职,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人社部门提醒大家,一旦被动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要尽快去社区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将错过申领机会。 
      每月最高980元最长可领两年  
     失业保险金费率下调,是否会影响失业人员的福利?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记者了解到,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只是为企业和职工减负,不会影响这部分人的福利。 
     我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目前,我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从去年7月1日起,我省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770元、875元、980元三个档次。 
     即使小吴累计缴费时间不足两年,仅能领取3个月最低标准的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领取2310元。如果小吴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所在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80元,最高她可以领取23520元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还是一次性领取?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因此只能按月领取。 

3. 31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是什么情况?

失业保险金的扣除比例在全国迎来集体下调。据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今年以来,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加上之前已经下调的地区,全国31个省市全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一些省市职工到手的工资或有微幅增加。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在逐步提高,失业人员有望领到更多的失业金。



今年21个省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今年初,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政策出台后,各地相继进入了实施阶段。据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今年以来,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新疆、甘肃、内蒙古、安徽、湖南、福建、贵州、云南、西藏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除了上述省份,北京、广东、湖北、青海等10个省市至少在2016年就已经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也就是说,全国的失业保险费率都已经调整为1%。由于失业保险费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各地对于企业和个人缴纳比例的分配略有不同,如天津市规定,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均为0.5%,而贵州则分别为0.7%、0.3%。
梳理发现,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多数地区主要是降低企业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的缴费比例。湖南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山东提出,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以山东为例,一位月薪一万元的职工,在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个人每个月将少缴20元,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的14个月间,一共会多出280元到个人账户。同时,该名职工所在的单位会减少420元的支出。人社部曾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将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提高


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会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失业金的领取,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事实上,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失业人员的待遇并没有下降。今年9月底,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在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提高的同时,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上涨。由于失业保险金参照最低工资标准,这也就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也会随之增加。如,河南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将该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地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
据中国新闻网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江苏、甘肃等17个地区提高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预见,上述地区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也将会增加。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每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31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是什么情况?

4. 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降低了吗?

日前有媒体评论称,2017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惠民生”这一主线贯穿全年,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保在2017年至少发生了重要的变化,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降低、失业金提高。

报道称,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专家表示,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到手的工资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而失业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更有保障了。

希望失业保险可以保障更多人的失业问题!

5. 失业保险总费率将由1.5%阶段性的降至1%?

据报道,7月1日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

报道称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绝大多数省份今年已经先后下发通知,明确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多数省份主要是降低企业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缴费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会惠及广大企业和职工。如经初步测算,降费率后,全省今年企业和职工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近9亿元,其中企业约5.4亿元,职工约3.6亿元。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失业保险总费率将由1.5%阶段性的降至1%?

6. 失业保险2015年1月开始费率有没有调整

目前,部分省份已经自2015.01开始下调失业保险

1、深圳已经选择性开始降低缴费比例

2、浙江已经全面下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号),文件已于1月16日印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天津: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

当事人所在地政策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咨询

7.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多少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规定: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费率统一降为0.5%,个人费率仍为0.5%。
三、为便于阶段性降费率的优惠政策操作执行,考虑到2017年1月到4月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费的实际情况,政策优惠周期顺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2017年5月1 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多少

8.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减轻谁的负担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
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1986年,我国开始建立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此次失业保险费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授权省级政府确定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费率,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